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工商登记查询单中出资人为枣庄市建设委员会,实际出资人为枣庄市市中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2、标的企业欠枣庄远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款项10800167.59元,标的企业于2015年4月15日收到该笔欠款的催款通知书,要求标的企业于2015年6月30日前偿还该笔欠款,逾期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3、标的企业负债总计54722.39万元,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须偿还20700.00万元,剩余部分均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标的企业资产中,在建工程(存货)帐款1349.2万元,工程应收帐款30031.95万元。因大部分工程因征地拆迁、资金缺乏或业主要求没有竣工验收,无法出具工程结算报告,所以工程应收帐款中的未完工程21529.49万元为预估值。 4、标的企业目前涉及五项司法诉讼。分别为王文超诉枣庄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关于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4)市中民初字第1063号;王兆宇诉枣庄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台民初字第56号;吴增生等人诉枣庄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关于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案号为(2015)市中少刑初字第39号;杨乐乐诉枣庄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市中民初字第469号; 杨振诉枣庄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市中民初字第4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