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网络拍卖新泰市原职业中专院内部分土地及房产五年租赁权发表时间:2025-07-31 09:28 新泰市原职业中专院内部分土地及房产五年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8月8日9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对新泰市原职业中专院内部分土地及房产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委托人: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标的状况:位于新泰市原职业中专院内部分土地及房产五年租赁权,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861.4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约3607.1平方米,以实际现状为准。 参考价:529820元/每年,保证金:15万元。 3、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7日,标的物所在地。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获取租赁权后不得转租。(3)不符合本公告竞买资格要求参与竞买报价的,或未按规定联系拍卖公司提交资料的,不得参与报名。 2、竞买人可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15:00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未注册用户在“电子化交易”栏目中办理“主体登记”,已注册用户在“电子化交易”栏目中“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并凭交款单、相关资料自行到国信拍卖行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未经拍卖行资格审查参与竞价的,视为拍卖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3、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三、竞买工作流程 1、竞价报名 公告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精细化服务→国有产权→我是竞买人”中的《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 2、网上竞价交易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凭交款单、相关证件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3、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不接受银行ATM现金存款转账、柜台现金存款、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5年8月7日15:00前。户名、开户银行、保证金缴纳账号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精细化服务”栏目中的“国有产权”-“我是竞买人”-《产权竞买人-新版操作手册》。 4、竞价幅度及起始时间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5年8月8日9:00-9:30。 竞价结束前30秒,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0秒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0秒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0秒,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30秒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竞价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只接受符合该标的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报名。本次交易标的竞买人未取得本公告要求的竞买资格参与竞买报价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竞买保证金将一律不予退还。 2、因未及时办理会员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或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须承诺,在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竞价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竞价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中标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4、竞买人承诺,自行承担标的交接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本项目水、电、暖、气、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网络竞买人应遵守委托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6、其它事项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五、按现状拍卖租赁权,成交者两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结算价款及签署《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将拍卖佣金缴纳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未成交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六、联系方式 泰安国信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新泰市青龙路1059号 联系电话:13561751783 13562867144 15753809717 13563831120 投诉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经理 0538-7230997
泰安国信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