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持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0002010122120095040),开采矿种:铁矿,生产规模10万吨/ 年,矿区面积15.43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2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16日; 2、评估报告披露,标的企业采区及周边铁矿石保有资源储量约465万吨,其中已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资源储量为83.26万吨,未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资源储量没有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3、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评估范围内的52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标的企业提供了房屋产权承诺函,证明房产实际权属人为宽城满族自治县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权属争议; 4、截止至评估基准日,除焉巴沟尾矿库占地与当地村民签订征占土地补偿协议外,其他用地包括一选厂(包括办公室、宿舍区)、二选厂、三选厂和干选厂没有征占土地或租赁土地协议,均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5.4323平方公里采矿权范围共分5个采区,其占用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未办理租赁或征用手续; 5、根据承德市国土资源局承矿价缴字[2012]第063号《采矿价款缴纳通知书》,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尚有112.10万元的采矿权价款没有缴纳,而采矿权评估时包含了未缴纳采矿权价款所对应的资源储量,因此未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列示;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008号《评估报告》。 |